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黄某、陈某等8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拘役三个月,没收8名被告人非法所得10万元及所涉犯罪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不止对其8人作出以上判决还判罚8名被告人共同购置价值21.1万元的成鱼或鱼苗向东洞庭湖鹿角码头投放还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情回顾
年9月,被告人黄某、陈某决定在洞庭湖捕鱼,两人先后邀请被告人谢某、丁某等6人及吴某(另案处理)在东洞庭湖某水域使用丝网、自制电网等工具捕鱼,其中黄某负责在岸上安排人员运送捕捞的渔获物并予以销售,陈某等5人负责驾船下湖捕鱼,吴某等3人负责使用三轮车运送捕获的渔获物,自年10月底至年4月12日,8名被告人先后参与非法捕捞近四十次,造成鱼类损失1万余公斤,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评估,8名被告人非法捕捞行为中公斤为电捕渔获,公斤为网捕渔获,电捕造成鱼类损失约公斤,结合网捕共计1.1万公斤,间接减少万尾鱼种的补充。经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本案损失价值为21.1万元。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现在处于“十年禁渔期”吧?再说岳阳是我家生态环境维护靠大家不知道这8人的公开道歉你们会接受吗?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