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捕鱼团伙在4个多月里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长荡湖白条鱼等水产品1万余斤,价值50余万元,并形成了“捕、运、销”一条龙的完整利益链——
是谁在非法捕捞白条鱼
年9月25日凌晨1时50分,月光清朗。在沪武高速江苏省常州市金坛收费口,两名乔装成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民警拦下了一辆银色东风牌面包车,只见面包车的后排座位已被拆掉,放着大大的水箱和增氧泵、液氮瓶等储鱼设备。3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承认水箱里的白条鱼是他们刚从长荡湖电捕的渔获物。由此,司法机关挖出了一条16人参与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完整利益链。
年7月5日,上述16人中,11人因犯非法捕捞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七个月;4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各并处罚金;1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相对不起诉。16人被责令继续退出违法所得共计46万余元。今年6月10日,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长荡湖电鱼案浮出水面
陈龙是在高速收费站被抓的三人之一,年出生,江苏盐城人,中专文化,在太湖流域长期进行非法捕捞。他头脑灵活,算得上是深谙捕鱼之道的“老江湖”。
“听说长荡湖禁捕,湖里的鱼数量多、品质好、销路也好,大白条鱼每斤能卖四五十元,所以想从湖里多捞点。”年5月,陈龙来到金坛,在长荡湖边租了一间房。
经过夜间亲自打探,陈龙发现湖里确实有很多白条鱼。“用丝网捕鱼,会导致鱼鳞残缺,不容易养活;而电鱼方便快捷,电捕的野生鱼光洁、好养活、好卖钱。”于是,他从网上买了一只小艇和电鱼使用的工具,又自制一条铁船,联系无业的老乡王林来金坛帮他忙。
为了逃避渔政执法检查,他们昼伏夜出,通常晚上8点多去湖里电鱼,一人电鱼、一人捞鱼,晚上11点多载着渔获物回到湖边,和负责接鱼的同伙一起把鱼装进面包车,连夜把鱼送至高速路口,卖给陈龙以前结识的鱼贩子。卖完鱼后,二人将卖鱼的收入扣除路费、油费等成本后五五分账,二人一晚一般能净赚五六千甚至上万元。对于接鱼的同伙,陈龙和他们按日结算工资。
因为获利颇丰,为了捕捞更多的鱼,陈龙和王林先后将自己的老婆喊来金坛帮忙。年7月,两对夫妻因分赃不均闹了矛盾便分开捕鱼。王林夫妇仍然将鱼卖给之前陈龙联系的鱼贩,只是将交易地点换到了另一个高速路收费口。后来,陈龙因老婆要回盐城老家,便联系老乡张小军来帮忙。
对于渔获物的销售,陈龙一点都不担心,他交代说:“长荡湖的鱼好,不愁卖不出去。鱼贩子都很有经验,能看出鱼是野生的,都说我的鱼好,我们也更愿意优先把鱼卖给市场上识货的老鱼贩。”为了方便跟以前在周边地区非法捕捞时结识的鱼贩联系,他建了一个20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