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都不行你还要下地笼芜湖男子长江捕鱼

为保护长江鱼类资源,十年禁渔已经成为一项妇孺皆知的规定。在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中,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甚至连休闲垂钓也被严格限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给长江中的鱼儿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但总有人不顾规定、铤而走险!近日安徽芜湖一名男子使用地笼到长江捕鱼,结果一条鱼都没抓到,却被罚款元!这到底冤不冤?

据新闻媒体报道,芜湖男子曹某某,在长江一处码头附近的船舷处(曹某某自家的船只)下了一个36米长的地笼,希望能搞一点野生鱼来打打牙祭,不过其行为早已经被周边群众发现,没过几个小时该男子就被赶来的渔政人员所抓获。

8月3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法院对该行为进行了宣判:曹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在自家船上下地笼,一条鱼没抓到却被罚,不少网友觉得男子很冤,认为没抓到鱼,并未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这样的判罚是不是有些重了?

其实,罚不罚款与捞没捞到鱼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关键是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如果这个地笼真的捞到鱼了,那么这么男子就不是被罚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长江禁渔后,安徽芜湖段除了十年禁渔之外,对休闲垂钓都作出了很严格的限制!

整个长江芜湖段,实施“十年禁钓”,就连“为一竿一线一钩”都不被允许,可谓是将鱼类保护工作做到了极致。连违规钓鱼都可能被抓,更别说下地笼这样的恶劣行为了,况且这名男子下的地笼可不是普通的地笼,而是一条长达36米的超级“绝户笼”。

地笼虽然没有电捕鱼破坏大,但其影响也不可小觑。这些捕鱼装置网眼很小,一般只有几毫米宽,不管大鱼小鱼,一旦钻进去根本游不出来,也算是一种大小通吃的灭绝式捕捞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更何况,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连钓鱼都不行”的芜湖,被罚实在不冤!

甚至有网友称:罚少了,连钓鱼都不行你还要下地笼!应该好好追查一下这名男子之前到底有没有使用这种工具抓过鱼的记录。如果不是捕鱼老手,谁会一下子就用36米地笼来抓鱼?

因为下地笼而被罚的人,近段时间以来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8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一名男子在滁河与马汊河交界处水面,使用矿泉水瓶做浮漂下地笼捕鱼,被巡查人员抓获。

7月20日,重庆沙坪坝区一名男子因为钓鱼技术太差,经常钓不到鱼,便买来地笼、丝网等捕捞工具,趁着夜色来到嘉陵江假装垂钓,顺便将这些捕鱼工具放置到水中,然后坐在岸边等着收网。

结果一条鱼没搞到,等来的却是执法人员。不知道这名“假钓鱼人”面对突如其来的巡查人员,心里到底是什么想法。

都十年禁渔了,连垂钓都被严格管理了,还有这么多人偷偷下网捕捞!

由此可见,长江禁渔仍面临比较复杂的形势,非法捕捞已经由之前的明目张胆慢慢转入地下,这就更需要全民参与到鱼类资源的保护行列中去。尤其是岸边的垂钓者,往往是非法捕捞行为的第一发现人,如何发挥钓鱼人的能动作用,值得相关部门好好思考一下。

当然,钓鱼人也应树立起鱼类资源保护意识,遵守长江流域相关垂钓管理规定,不使用违规钓具,同时要养成钓大放小、合理索取的好习惯,共同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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