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非法捕捞河鱼三人被刑拘

红网时刻11月1日讯(通讯员杨丁香蒋海花)日前,涉嫌非法捕捞河鱼逃逸的李某主动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县河长办、县水利局联合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及涔天河镇政府,于10月25日在湘江东源涔天河水库库区开展的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一周一行动“涔天河巡河清网暨违规捕鱼、垂钓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有三人因为非法捕捞被森林公安局刑拘。

年11月1日,江华县人民政府发布禁渔令,规定自年11月1日起,江华境内西河、东河等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天然水域,实行常年禁捕(暂定为十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期间,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都属于非法捕捞。

10月25日,联合执法人员分别乘坐两艘执法船从涔天河旅游码头出发,对整个涔天河库区进行了全面巡查,部分重点水域开展重点巡查,巡河长达余公里,对可能放置地笼、丝网的回水湾、夹沟进行拖钩检查,对部分有抵触情绪的垂钓者进行劝诫,共劝导垂钓人员30余人。收缴禁用渔具地笼、丝网30幅,放生63公斤河鱼。下午4时左右,蒋某湘、包某关、李某在湘江东源涔天河库区河段,利用可锚视频探鱼器,泥鳅打窝、多杆多钩方法非法捕捞野生翘嘴鱼59公斤,其中蒋某湘、包某关被当场抓获,李某趁乱逃走。慑于法律的威严,10月26日,李某主动投案自首。

此次行动,有力震慑了全县河道的非法捕鱼现象,维护了全县渔业的生态环境,推进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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