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中溺亡家属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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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中溺亡家属盯上河道管理局谁错了?四川双流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中溺亡家属盯上河道管理局爱狗人士?夏季是溺水事故多发季节,因为雨水多,江河河水暴涨,我们总是提醒小孩子不要玩水,提醒注意远离河道,但是每年还是会发生不幸的事件,总是会看到、听到一些儿童溺水死亡的事故。也是天灾人祸、水火无情吧。前几天,江苏南京、镇江那边有个网红表演撒网不幸淹死了,而山东郓城有十几个人去烧烤,小孩子在水边玩,不小心掉到水里,三个大人去救,2人死亡2人失联。这些事都很不幸,提醒我们真的要注意安全,不会游泳不要接近河道,接近河道你带个游泳圈或者救生衣!而前一段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的杨柳河,发生了一件让人痛心,又匪夷所思奇葩的事情。33岁男子黄某去遛狗,被狗拖进了水流湍急的河道,不幸溺水身亡。(据看看新闻客户端、百度PC客户端8月30日讯)这个33岁的男子应该是一个爱狗人士了,我们说狗对主人是很忠诚的,但是这个狗不知道为什么要狂奔到河里去,力气还很大,狗绳都拴不住,结果把主人害死了。不知道这狗死了没有,它为啥往河里狂奔呢,是天气热要洗澡?还是要到河里去抓鱼,还是癫狂了,不得而知。家属当然很悲痛了,他们就盯上了河道管理局,因为通往河道有扇门,门没有锁,所以狗钻了进去,要是门锁了,那么狗不会冲进去,黄某也就不会死。人死了,苦主总要找人赔,总要找理由,听上去似乎是有道理,你管理部门怎么没锁门呢?河道管理部门说,我有警示牌,有提示,也有围栏。笔者觉得长江也好、河流也好都不可能盖盖子吧,也不可能都拉铁丝网,这里采用了围栏,门没关好,但是也有提示、警示,大家都知道河流危险、不会游泳掉到河里会淹死。这属于意外,33岁是成年人,这起意外其实主要是狗造成了,罪魁祸首是狗。但是狗是畜生,是动物,它没有什么意识,它也许会游泳,也许天气热,要去河里耍,或者要去河里抓鱼吃,也想带主人一起去。狗一般会游泳,狗爬了解下,我以前把狗丢水里,就看到过狗游泳。狗的行为不负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这只狗肇事害死了主人,只能说主人自己担责了。当然河道部门说,我们可以给予人道主义帮助。这事如果扯皮,如果撕逼,最后我估计是河道管理部门还是要赔钱,担责一部分,去年广东那边有类似案例,老汉上树偷果子摔死了,景区有提示,爬树危险,但是还是担责一半,承担一半责任。因为人家人死为大,也是人道主义,保护弱势群体,你说,道0,人死在你这里了,你多少有责任。具体司法实践,也还是同情弱者,你河道管理部门是个企业,是个单位,估计也就是人道主义援助,承担个20%到30%责任。只能说是天灾人祸非常不幸了,谁让你的门不关好,狗钻了进去?河南那边还有个小女孩淹死了,以生命权起诉村委会、承包鱼塘和一起下水的两女孩的,不管怎么说,你说你没责任,但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家属心情要理解,人没了,不能钱也没了,要找点安慰、平衡,于情于理都能理解,也算是出于人道主义援助、救助,安抚告慰死者在天之灵,给予家属一定安慰和温暖。黄某算是爱狗人士,带着家人一起去遛狗,结果因狗而死,可见畜生没啥人性,连自己主人都害死了。如此大的力气,一个成年人都能拖下水,要是攻击、扑向小朋友、女性怎么办?还是不要养大型犬类,危险,动物就是动物,畜生就是畜生,不要说它可爱,说它听话乖巧,发起疯来,或者脑子短路了,自己主人都害死,黄某惨死自家狗手里,能怪谁呢?不养狗,啥事没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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